現代文明發展下,人類對生命教育與尊重生命的認知上是越來越深根了。而關於動物福利思想源於1822年第一部與動物福利有關的法律一馬丁法案,是動物保護史上的里程碑;在19世紀開始,歐美國家也完成了防止虐待流浪動物和寵物的立法。近來在動保法上又有一大進展:美國加州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法律(AB 485)。
美國加州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法律(AB 485)主攻:禁止州內寵物店販賣繁殖場的動物店裡的狗、貓、兔子等,其來源都必須從動物收容而來,且如果以身試法就處以巨額罰款將近500美元(約新台幣1萬5000元)。
加州某議員認為,「AB 485」不只是幫助了動物,連納稅人也因此受惠,因為政府能省下高達數億美元的收容營運費用。其實,加州早在2017年底時已通過任何寵物店都必須保留採購紀錄的新法律,針對每一隻店裡寵物的來源性加以苛查。
美國愛護動物協會大力支持該法案,他們稱讚加州成功完成了聯邦監管機構沒做到的事—透過讓加州寵物店不能賣被殘忍繁殖的動物,切斷小狗繁殖場的銷售管道,「AB 485」法案亦可避免加州消費者受騙,在不知情下助長繁殖的歪風。」
從美國動物協會(ASPCA)的數據來看,光是在美國每年就有650萬隻寵物淪落到收容所,其中150萬隻都會執行撲殺!所以一旦有了這條新法律,繁殖工廠就此無路可退。
另外,動物救援基金會執行主任畢克(Elena Bicker)也說,斷絕小狗繁殖場不當繁殖,並極力反對在不安全、不友善和可怕的條件下繁殖小狗。加上動物權益組織同樣也聲明:「販賣繁殖廠出來的小狗可能會導致牠們受到不人道的對待,也對動物的情緒和健康附有長期負面的影響。」
有人支持就有人反對,國外報導表示,加州一些寵物店老闆認為新法律會影響生意,美國犬業俱樂部(American Kennel Club)也提出不滿。反對者說:「新法剝奪了人們選擇的自由。」
目前,全美 50州裡只有加州通過這樣的法律,但在法律通過前,加州已經有許多城市開始小規模地實施類似措施了。願台灣在動物保護措施上也能夠與時俱進,並在生命教育上有實質的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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