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一位多年好友請我共進晚餐,賓客中有一位是骨科醫師。閒聊中有人問醫師,維骨力到底有效沒效,而他的答案是「看你問什麼人」。更讓我詫異的是,他還說,台灣健保給付維骨力。
這麼巧,隔天我到出版社商討出書事宜,主編跟我說:「教授,您寫了這麼多有關保健品的文章,可是怎麼就是沒有維骨力?有好多人在用,也有好多人在問。」其實,十幾年前就有好幾位親友問我維骨力到底有效沒效,而我通常是說它「的確有」安慰劑的效用。至於我為什麼沒有發表文章,那是因為,在我的網站成立後,還沒有讀者問我。既然現在有人正式問了,我就寫了以下這篇文章。
維骨力的主要成分是「葡萄糖胺硫酸鹽」(glucosamine sulfate,以下簡稱GS),而它的最主要用途是緩解關節炎疼痛。在2006年,世界排名第一的醫學期刊《新英格蘭醫學期刊》(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刊載了一篇相關的臨床報告,標題是〈葡萄糖胺、軟骨素硫酸鹽,以及兩種合併用於膝關節疼痛〉。
這篇報告的結論是:GS對於膝關節疼痛之緩解,沒有好過安慰劑。可是,很顯然地,這篇報告並沒有影響到GS的暢銷。很多醫生還是鼓勵病患服用,而台灣的健保局還很不尋常地給這麼一個被定位為「保健品」的藥買單。
相關的臨床試驗還是繼續進行,而正反兩方還是你來我往,爭得面紅耳赤。所以,就如晚餐裡那位骨科醫師所說,「看你問什麼人」。不過,就最新的醫學論文而言,反面的一方是遠遠贏過正面的。這是因為,在2017年發表的兩篇大型分析報告都認為GS無效,一篇是〈葡萄糖胺對關節炎有效嗎?〉2,結論:目前還不清楚葡萄糖胺是否能減少疼痛或改善骨關節炎的功能,因為證據的確定性非常低。另外一篇是〈亞組分析口服葡萄糖胺用於膝關節炎和髖關節炎的有效性:來自OA試驗庫的系統評價和個體患者數據薈萃分析〉。結論:目前沒有好的證據支持葡萄糖胺用於髖關節炎或膝關節炎。
所以,如果硬是要我給一個明確的答案,我還是會說,維骨力沒有好過安慰劑。補充說明:台灣健保局從2018年起已經停止給付維骨力。
維骨力文章後續,廠商抗議事件
我發表前面這篇文章一個禮拜後(2018年6月7日),「元氣網」寄來電郵,內容這麼說:林教授您好,日前在元氣網刊登您談維骨力的文章〈維骨力,有效嗎?〉,事後維骨力廠商來函,指出有些許解讀錯誤,像是將硫酸鹽葡萄糖胺及鹽酸鹽葡萄糖胺混為一談,並將取消健保給付此事與沒有療效畫上等號。對此維骨力廠商還有刊登聲明稿。依上級長官指示,元氣網先將您的文章下架,想說跟您告知一聲。不曉得林教授有沒有想要針對聲明稿寫一篇新的文章平反呢?
好,先來談我有沒有「將取消健保給付此事與沒有療效畫上等號」。在我的文章裡,「健保」這個詞共出現三次:第一次:一位骨科醫師說,台灣健保給付維骨力。第二次:台灣的健保局還很不尋常地給這麼一個被定位為保健品的藥買單。第三次:台灣健保局從2018年起已經停止給付維骨力。
請問,我有「將取消健保給付此事與沒有療效畫上等號」嗎?雖然我沒有,但是,一大堆台灣媒體有。請看一篇2018年1月8號《自由時報》報導裡的這一段:
迄今仍有928項藥品 違法給付
健保署指出,去年健保會委員提案全面取消給付指示藥,經醫師公會評估,緩解退化性關節炎疼痛、含葡萄糖胺成分藥品療效不明確,健保署近日決議先取消給付三十一項相關藥品。
那,為什麼自由時報的上級長官沒有指示將這篇文章下架呢?再來,我們來看我有沒有「將硫酸鹽葡萄糖胺及鹽酸鹽葡萄糖胺混為一談」。為了容易閱讀,我會在下面的討論裡將硫酸鹽葡萄糖胺簡稱為GS,而鹽酸鹽葡萄糖胺則為GH。還有,請記得,GS就是維骨力的主要成分。
我在「維骨力,有效嗎?」的最後有提供兩篇2017年綜合分析報告。而它們的結論是:目前沒有好的證據支持葡萄糖胺用於髖關節炎或膝關節炎。我們現在來看看,它們所說的葡萄糖胺到底是GS,還是GH。第一篇報告的標題是〈葡萄糖胺對關節炎有效嗎?〉。它共分析了三十五篇臨床報告,而其中二十九篇所調查的是GS,五篇是GH,一篇不明。(請看註解2裡的原文)
第二篇報告的標題是「亞組分析口服葡萄糖胺用於膝關節炎和髖關節炎的有效性:來自OA試驗庫的系統評價和個體患者數據薈萃分析」。它共分析了二十一篇臨床報告,而其中十四篇所調查的是GS,五篇是GH,一篇不明,一篇是另一種葡萄糖胺。(這篇報告需要花費訂閱或購買。有興趣看的讀者,請跟我聯絡)
所以,沒錯,我所引用的兩篇報告的確是「將硫酸鹽葡萄糖胺及鹽酸鹽葡萄糖胺混為一談」。但是,在這個「混為一談」裡,近八成是硫酸鹽葡萄糖胺(GS),而它也就是維骨力的主要成分。更重要的是,不管是硫酸鹽葡萄糖胺(GS)或鹽酸鹽葡萄糖胺(GH),這兩篇報告的結論是,目前都沒有好的證據支持用於髖關節炎或膝關節炎。
如果這樣還不夠,那就再請看一篇2017年發表的臨床報告,〈硫酸鹽軟骨素及硫酸鹽葡萄糖胺合用於減少膝關節炎患者之疼痛和功能障礙,顯示沒有好過安慰劑:六個月的多中心、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
最後,請看一篇美國風濕病學會在2012年發布的建議。它的標題是〈美國風濕病學會2012年關於手、髖和膝關節炎中使用非藥物和藥理學治療的建議〉7。建議裡特別提到:我們有條件地建議膝或髖關節炎(osteoarthritis,簡稱OA)患者不應使用葡萄糖胺。請看右頁兩個表格虛線部分(表格出自註7的論文)。綜上所述,一、台灣醫師公會評估含葡萄糖胺成分藥品療效不明確,二、大多數醫學報告不支持使用葡萄糖胺,三、美國風濕病學會建議不應使用葡萄糖胺。所以,您說,到底是誰的文章才該下架呢?
補充說明:在我發表了這篇澄清文章之後,讀者Leopoldsaid回應:謝謝教授。廠商提的只有早早的一篇2001年的報告,後續如教授提及的這十幾年來的相關報告,一再說明其療效不彰,普羅大眾希望能早日知悉,以採取更有幫助的治療方式。我的回答是:是的。當參考資料用的是老舊文獻時,一定要抱持懷疑—為何不能給新的?答案通常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也就因為這樣,我在搜尋文獻時,一定是從最新的開始。新的通常會討論舊的是對還是錯。如此,就能得到最完整的資訊。
林教授的科學養生筆記
.世界排名第一的醫學期刊《新英格蘭醫學期刊》2006年刊載了臨床報告,結論是:葡萄糖胺硫酸鹽(GS)對於膝關節疼痛之緩解,沒有好過安慰劑
.兩篇最新的(2017年)綜合分析報告,結論都是:目前沒有好的證據支持葡萄糖胺對於髖關節炎或膝關節炎有作用
▲本文節錄:【餐桌上的偽科學:加州大學醫學院教授破解上百種健康謠言和深入人心的醫學迷思】一書